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問題 身心障礙者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答案 如果要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請檢視您是否有下列資格。
    (一) 若您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需經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訓,並持該單位開立之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報到時向訓練單位提出申請,否則無法請領津貼。
    (二) 若您非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則可以特定對象失業者身分直接向培訓單位提出申請。
    (三) 所參加的訓練課程需要符合「全日制」的訓練課程規定: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達100小時以上
    問題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金額規範如下:
    答案 (一) 如果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補助六個月,如中途離訓或退訓者,訓練單位即通知勞工保險局停止發放。
    (二) 如果為特定對象身分:每月按基本工資之60%發給,2年內最長補助6個月;但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2年內最長發給12個月。
    問題 請問身心障礙者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有哪些限制?
    答案 (一) 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軍人之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不得領取,但前項人員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不在此限。
    (二) 2年內合併領取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性質之津貼或補助,最長以6個月為限;申請人如為身心障礙者,最長以1年為限。
    (三) 領取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