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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信箱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指正與寶貴建言,本中心皆虛心接受並努力改進。為有效運用行政資源,請依以下規範辦理:

    1. 為有效運用行政資源,請您提供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市話、行動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及具體內容,方便本中心迅速處理。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您的個資僅提供本中心通知聯繫,不另做其他用途使用。
    3. 建議事項請求簡潔、明確,並以真實案件為限,本系統不受理非理性情緒發洩、漫罵及惡意檢舉之案件。
    4. 案件原則上辦理期限為五個工作天(不含週六、週日及例假日或因天災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停止上班日),本中心得依案情複雜程度辦理展期。
    5. 本中心意見信箱 ( po-ai@k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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