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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公告本中心113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設備與協助服務補助之對象、項目、金額及申請期限等事項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7-23 16:29

    113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設備與協助服務補助即日起開放本年度委訓單位申請。
    申請期限:職業訓練設備補助與協助服務申請即日起至113年8月2日止,單次性職業訓練協助服務申請至113年10月30日止。
    送件方式:
    單次性職業訓練協助服務須於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受理日以本中心教務課簽收章日期為主。
    職業訓練設備補助與協助服務申請資料須於期限內以公文送達,附件資料須提供正本,以電子公文傳遞者,以附件資料送達時間為準。採郵遞送達者,以郵戳時間為憑;採專人送達者,以本中心收文時間為準。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書表:電子檔已刊登於本中心網站(https://poai.kcg.gov.tw/),請逕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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