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輔導評量辦理地點以本中心為主,視需要安排到其他合作單位評量。 2. 轉介表格由本中心統一設計提供(個案轉介需檢附之資料表格下載)。 3. 依轉介單位需求,先後安排評量順序。 4. 除特殊情形外,總時數不超過50小時,且不超過21日。 5. 本項服務費用全免,但交通、食宿自理。 6. 評量結束後,與轉介單位開會討論說明評量結果,並提供職評報告。 7. 評量結果適合就業者得由原轉介單位轉介至本中心協助就業輔導。